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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中国)经营性用房公开招租项目(周山家属院03号)公告

发布单位: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   2024年08月27日 10:31   |   人气指数:


一、项目简要说明

米兰(中国)以公开竞价方式对部分经营性用房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米兰(中国)经营性用房公开招租项目(周山家属院03号)

2.招租编号:2024-6

3.租赁期:6年

4.房源信息:

《房源信息表》

序号

房源编号

房源位置

经营范围

建筑物数量

建筑面积(㎡)

评估单价

(元/㎡·月)

备注

1

410003

周山家属院

教培、办公、住宿、健身、

康养、仓储、商超等

1

375.4

2.10

空房

备注:

1.本招租项目共有1项房源。

2.各竞租人的报价均不得低于评估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竞租人的经营项目须符合《房源信息表》中经营范围的规定,否则按无效竞价处理。

4.本次招租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但竞租人须进行充分的现场考察,充分了解房源周边市场环境及房源所在位置、建筑结构等信息,从而做出理性选择和合理报价;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自理(联系人:孙老师,18538814896)。

5.中租人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米兰(中国)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竞租人的资格条件

1.竞租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不接受米兰(中国)在职教职工、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的家属及亲属报名(家属和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竞租人存在不服从学校职能部门管理的、拖欠学校租金及有遗留问题未解决情形的,无参与竞租活动的资格。

四、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4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报名地点:米兰(中国)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开元校区公教三区401室)

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其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自然人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其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获取招租文件时间

获取招租文件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4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9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项目开标地点:米兰(中国)开元校区公教三区402室。

七、招租程序

1.本项目需制作纸质响应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竞租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信息(加盖公章);

(4)《承诺书》(内容见第七章《承诺书》);

(5)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6)报价一览表(需加盖公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竞租人为自然人的:

(1)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信息;

(3)《承诺书》(内容见第七章《承诺书》);

(4)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5)报价一览表(手印及签名)。

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竞租人应对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并签名或加盖公章。

(2)如果竞租人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标记信息,招租人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3.响应文件必须在招租文件规定的递交文件及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否则,招租人拒绝接收。

招租人如需推迟开标截止时间,将在米兰(中国)网站主页上发布通知,竞租人须及时关注以上网页信息,这种情况下,招租人和竞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4.评审办法及标准

(1)对房源竞租人只有一家的,报价等于或超过评估单价,房源竞租人即为中租人。

(2)对房源竞租人为两家的,报价高者中租。如报价出现并列时,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报价最高者中租;依此类推。

(3)对房源竞租人超过三家(含)的,采用基准值法确定中租人。

基准值计算方法如下:

①分值计算

基准值=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每项房源的竞租人小于等于5家时,直接计算基准值;每项房源的竞租人大于5家时,在计算基准值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去掉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仍有资格参与之后的分值计算)。

竞租人的报价与基准值相比:相等者得分70分;每高于基准值1%加1分,最多加30分;报价高于基准值30%(不含30%)的,每再高1%从满分100分的基础上扣1分;报价高于基准值40%(不含40%)的,每再高1%从9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低于基准值的,每低1%从基本分上扣1分,扣完为止。以上计算数据均采取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②确定中租人

参与的竞租人中得分最高的竞租人即为中租人,其报价为中租报价。如最高得分的报价出现并列时,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报价最高者为中租人;依此类推。

特别提醒:有可能需要竞租人二次报价或现场签字确认,竞租人应在现场等候或在接到通知后二十分钟内能赶达现场。

5.中租人须于中租结果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与学校签订《米兰(中国)周山家属院03号租赁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者,视为放弃中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给招租人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损失、间接损失、公告费、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等损失。

6.招租公告及中租结果公告发布媒介:米兰(中国)网站主页。

提示:竞租人在参与本项目招租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上述相关澄清或变更信息优于原发信息。

八、承租要求(以下条款中甲方指米兰(中国),乙方指中租人)

(1)乙方应严格遵守和落实双方签订的《安全、环保和消防协议书》规定,乙方生产经营应符合法律及国家、当地政府和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消防、环保有关要求,并按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认可,否则按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租赁期间应服从当地政府部门的监管,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不得干扰周边学校及家属区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等。

(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标的,并保证其经营项目合法合规,租赁用途合法合规,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由此给招租人自身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解除租赁合同。

(4)乙方在租赁期间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害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当负责租赁标的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并承担租赁期间租赁标的维修、维护、保养的费用。

(6)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破坏道路、绿化、水电、线路等公用设施。

(7)租赁标的的装饰、装修、改造、新建(含房内加层和空地上搭建建筑物)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在不得改变和损坏现有租赁标的结构的前提下,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图纸和施工方案,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如需向政府规划、土地、城管、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批报建和验收的(含安评、环评),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政府规划、土地、城管和消防等相关部门未予审批同意的,不得施工。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全责承担一切后果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8)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发生的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租赁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赔偿。

(9)租赁期限届满后,或本合同依法或依约定解除或终止后凡不可移动或拆除的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乙方应当连同租赁标的整体完整移交甲方,且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10)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标的转租,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对外转让。同时,乙方不得以联营等其他方式变相转租或与第三方合租租赁标的。

(11)租赁期限届满,甲方面向社会公开招租。乙方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的优先承租权。

(12)租赁期间,乙方应当遵守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消防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乙方所从事行业需办理相关资质许可的,乙方应予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消防安全相关规定,政府相关部门要求乙方或甲方整改的,乙方应予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标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损失或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13)租赁期间,乙方应当遵守关于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关环境管理责任,如需办理相关资质许可的,乙方应予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标的内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乙方回收并负责按照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租赁标的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因乙方未及时处理或未按相关要求处理而发生任何环境污染责任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因此遭受损失或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因乙方未全面履行前述环境管理义务,政府相关部门要求乙方或甲方整改的,乙方应予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标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损失或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14)租赁期间,租赁标的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甲方、乙方或其他第三方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等情形)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因此遭受损失或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15)租赁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一方擅自解除或拒绝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合同年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16)乙方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租金或其他应付款项的,应当按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总额的1.5%/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未支付的,甲方有权不经催告解除合同,并且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要求乙方承担年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17)乙方将租赁标的转租(含变相转租)、抵押、转让或改变租赁标的用途或利用租赁标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甲方有权不经催告解除合同,已收取租金不予退还,且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要求乙方承担年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18)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甲方交还租赁标的的,乙方每逾期一天应当按日租金的3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未移交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采取强制性措施收回租赁标的,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9)因乙方在承租租赁标的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投资建设、经营等行为所引起的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

(20)乙方损坏或破坏公共设施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1)乙方自行施工或因施工损坏房屋结构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自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减因此产生的违约金和赔偿金额,由此导致保证金减少的,乙方应当于十日内补齐。

(23)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赔偿损失:

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除、改变和损坏现有租赁标的结构的,擅自扩建、新建建筑物的(含房内加层和空地上搭建建筑物);

②按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但未按通知期限进行赔偿的;

③经营期间出现严重扰民、环保、安全生产和治安等事故,造成重大社会舆情和严重群体事件的;

④出现严重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行为的。

九、招租项目联系信息

招租人:米兰(中国)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63号

联系人:艾老师

联系方式:0379-64635850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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